华银精选基金分红公告

深圳市华银精治资产管理公司 2017-12-23

华银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755-89811158咨询相关事宜。

6)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等申请。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深圳市华银精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