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创新航二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深圳市华银精治资产管理公司 2018-06-19

深圳市华银精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四创新航二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四创新航二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四创新航二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将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四创新航二号私募基金 基金成立日:2016年9月30日 基金终止日:2018年6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深圳市华银精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运作概况 自2016年9月30日至2018年6月19日期间,本基金运作正常。

三、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中“基金合同应当终止的情形”相关条款之约定:“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本基金所有份额的”,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四、基金财产清算 1、自基金终止日次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外包服务费等。 2、本基金将于基金合同终止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基金清算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其中基金财产的变现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3、本基金的清算程序依据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清算的未尽事宜以清算报告或管理人公告为准。

五、其他: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亦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客服电话:0755-89811158 2、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银精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